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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的标准

发布时间:2013-8-3 9:41:45 浏览次数:

  当前电子政务相关的行为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公众,电子政务的业务活动主要是围绕政府内部的互动、政府与政府的互动、政府与公众的互动等三个方面展开。如何在这三大领域中制定合理有效的标准和规范,企业如何参与国家的标准化建设工程。

  标准应该先行

  在国外,标准研究通常由一些跨国企业和政府主导的研究部门参与,研究人员实力很强。我国在标准化建设方面的研究与国际同行业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尤其是在电子政务领域。

  电子政务的核心关键词是政务,不是电子,电子是为政务提供支撑和服务的。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政务系统条块分割现象非常严重,这给电子政务的推行造成很大的阻碍。由于行政上的条块分割,各个块块之间很少交流。如今信息化提供了交流的可能,但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规则将分割的部分联系起来,交流依然无法顺利完成。企业要以需求方的规范作为支撑和依据,在技术上形成一套技术框架和标准,再制定一套完整的业务规范,这样在实施电子政务的时候效率会提高,周期也会缩短。

  在实践中磨合

  电子政务并非一种简单的信息化工程,其应用方向的多元化必然使建设过程充满矛盾和曲折。在各地各部门的实践中,有很多电子政务的方案,其目标是游移的:究竟是为了服务政府内部的信息化还是服务社会公众?

  立足于服务区域经济的电子政务才是真正的电子政务,因为政府内部的信息化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实现,而电子政务实际上就是通过这个网络和IT的技术来提高政府对社会的管理、监督、服务的职能。但很多电子政务的现实案例,并不是基于公众的想法,而基本都是从政府内部运作的角度去考虑。

  现在的趋势是,专网和外网要进行逻辑隔离,又划分出设密网和非设密网,设密网和非设密网才进行物理隔离,其他都可以采用逻辑隔离来解决,因此这些需求的变化直接就导致了对技术的更高要求,包括对数据交换,数据传输的标准。

  在电子政务领域中,安全方面应该提倡一种结构化的保障体系:“单纯从安全的防范来讲,投资最少,效率最高的是结构化的保证,但从国家推动电子政务角度来讲,由于设密范围在逐渐缩小,所以要严格划清设密和非设密范围,使将来能更好地设计网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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