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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创造有利于推行电子政务的环境

发布时间:2013-5-29 9:42:12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初始阶段,存在着重复建设、应用领域窄、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和基础性工作滞后等问题。要针对这些薄弱

环节和共性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为推行电子政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方面的实践证明,推行电子政务的主要困难不是技术,而是思想认识和组织协调问题。各地区、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标准。要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珍惜民力,防止搞劳民伤财的“花架子”工程。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

系,既要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克服各自为政、拒绝互联互通的做法。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行电子政务工作摆到突出位

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构,赋予其相应的职能,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

和组织协调力度,避免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推行电子政务的根本要求和前提。要坚决实行政企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

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对于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尽可能地通过政务网络

实行,扩大电子政务的应用领域。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各个部门掌握的政务信息属于公共产品,不应归某个部门所有。公开政务信息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不公开只是例外

,而且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要以为公众服务为中心,推动各级政府在网上公开决策程序、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实现电子政务和推行政务公开的紧密结合,使广大人民通

过政务网络得到更广泛、更便捷的信息和服务。

  第三,突出抓好现有政务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大多数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都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系统,这对于推行电子政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这些信息系统基本上都是各自规划、分散建设、独立运行的,而且数据格式与标准互不相同,不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同作业,形成了鳞次栉比的“信息孤岛”,

极大地影响了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效益,也有悖于信息化发展方向。要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加

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各自的网络整合步伐。

  第四,加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推行电子政务的基础和重要保障。要根据推行电子政务的需要,加快立法进程,重点是制

定“电子签名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安全条例”。要加快建立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鼓励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系统,增

强国家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要切实搞好公务员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同志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公务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化理

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第五,完善决策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正处在改革和变化过程之中,信息技术也处在快速发展之中,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

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充分发扬民主,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才能保证推行电子政务决策与执行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和

决策论证制度,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建设决策机制。要建立电子政

务建设决策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对电子政务绩效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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